一、剝離資質轉讓
1、剝離資質,也叫資質分立,就是將母公司持有的資質分立出來。
2、資質剝離完成后,子公司變更給需要的收購方,從而達到轉讓的目的。
3、持有資質的企業(yè)稱為母公司,以全資的形式,在需要的地域成立一家全資子公司,然后根據相關文件流程,將資質剝離過去。
4、剝離出來的資質,依附的是新成立的子公司,不會出現債權債務等問題。
二、整體轉讓
1、整體轉讓通常發(fā)生在一個省內。
2、也可以辦理跨省遷移,但手續(xù)十分繁雜耗時耗力,不如上面兩種資質轉讓的方式。
三、資質能否單獨轉讓
1、資質不能單獨轉讓。
2、如果對方公司債務過多,企業(yè)可以采取資質剝離的方式。
3、企業(yè)需要收購一家具有輸變電專業(yè)二級資質的公司,然后可以將資質變更過來。
4、在收購公司之前,需要仔細考察公司的債務問題。
以上便是建筑資質辦理在轉讓時有哪些形式的主要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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